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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店是不是传销窝点?
1月2日,笔者有幸受邀,代表行业协会出席了微店网商业模式探索高峰论坛。会上就微店模式是不是传销的问题,法律专家都发表了观点:
广东德盈律师事务所欧雄灿律师援引了《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指出
微店网的模式与传销有着本质的区别: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被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微店是不是传销窝点?
欧律师随后强调:
其一,传销会收取巨额入门费或者强迫认购商品。而微店网对所有微店主是免费的,不收入任何形式的加盟费。
开微店也无需认购商品。
其二,传销分多级盘剥,先来者剥削后来者,赚取暴利。
微店为了鼓励微店主发展分销商,建立宽广的推广渠道,可以抽取分销商交易佣金的30%作为奖励。
这个只限一级,隔层没关联。并且,交易产生佣金了,才有奖励。这种分成体系和规则,完全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其三,社会危害性。被卷入传销漩涡,一般都投入巨额资金,最终无法收回,造成相关人巨大的财产损失。
微店网的商业模式,对供应商来说,得到了订单;
对微店主来说,无需资金投入得到了交易佣金;对消费者来说,获得了购买的便捷性;对国家来说,缓解了就业压力,这是一个多赢的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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